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学术型(体育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体育学院组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学位委员会主任、学科带头人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下设以体育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工作小组。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
(二)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赋分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组成,三个小组的组长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三)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赋分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保密及纪律等教育培训,确保招生工作按照规章及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录取当年9月1日以前,下同)或取得硕士学位。
3.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外语条件
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00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5.0或TOEFL≥70。
2.曾就读英语专业,并获得英语专业本科或硕士学位。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正规英文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4.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并用英语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其他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上述英语水平要求执行,各学科外国语语种仅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语种。
6.如未达到上述外语水平条件,报考资格中其他条件审核通过的人员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结果由学校统一公布,外国语水平测试通过者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五)科研条件
具有与所报学科相关的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或专业能力。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下列成果之一:
1.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视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2.有主持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的经历(排名前三);
3.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作为参写者至少完成1.5万字;
4.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5.现役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员,且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需两名教授推荐)。
(六)身心健康
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招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体育学院招收跨学科报考
招收一级学科非体育学的考生。跨学科报考者需要在复试环节前先进行加试(笔试),加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其他条件
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报考考生须符合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其他规定条件;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其他条件。
三、组织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需于2026年4月15日10:30起至4月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后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若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就读学校研究生院(院)签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和就读学校研究生院(院)同时签章;考生若为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申请者按照当年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形式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和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或公告。
(二)提交材料,材料清单如下(具体附件见https://yjsc.xjnu.edu.cn/info/1040/7211.htm):
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申请表》(附件1)。
2.个人自述(附件2)及研究计划书(附件3)。个人自述内容包括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或实践创作的简历、知识储备与专业技能情况、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实践成果等;重点说明报考动机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实践创作设想(重点含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专业实践方案、主要参考文献等)。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3.《新疆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4)。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书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是推荐专家。
4.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
8.学术论文等各类成果复印件(影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
9.《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在网络报名提交的同时,按当年招生实施细则或招考公告的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压缩包及纸质版材料(均含材料目录清单及按清单顺序整理的文件夹或装订成册的邮寄材料)。缺失电子材料或纸质版材料中任一类,申请者无初审成绩。
10.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5月9日24点前通过邮政EMS快递寄送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昆仑校区)行健楼307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
收件人:牟老师,联系电话:0991-4332393。
电子材料压缩包(姓名+报考专业+材料名称+报考学院命名)于2026年5月5日24点前发至学院工作邮箱:xjnuty@sina.com,逾期不予接收。
注:电子和纸质版材料缺一不可。
(三)材料审核
1.体育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原则上需由至少5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教授不少于3人;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
2.审核基本程序
第一步,材料形式审核。“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第二步,材料评价审核。“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给出审核意见,重点考核报名者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材料审核满分值为100分,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近5年取得的(硕士论文除外)。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满分10分)+专业基础(满分90分)。其中专业基础分值分配如下:
(1)硕士阶段的论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全文)与学业成绩(最高20分);
(2)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本领域相关研究成果(最高30分);
(4)个人自述及研究计划书,体现科研与创新潜力(最高30分)。
材料审核的初审成绩为百分制,取所有初审专家独立赋分的平均成绩;申请者按初审成绩排序,并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初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考核程序。若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足规定的复试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考核。
3.跨学科认定。跨学科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进行加试(具体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1),体育人文社会学的加试科目为:体育原理;运动人体科学的加试科目为:运动生理与生化理论;体育教育训练学的加试科目为: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民族传统体育学的加试科目为:中华民族体育概论。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申请人是否跨学科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抽查体育学院初审材料并复核学院拟定的进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复核无误后公示进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
2.体育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复试综合考核小组由5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
3.复试综合考核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运用知识的能力、领域内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科研潜力、外语能力(含专业外语,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口语交流等)、创新意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状况等。
4.复试综合考核形式:专业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试)。专业笔试为1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重点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前沿知识、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及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个人研修计划等,专业笔试不设定参考书目;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素质评价(40%)、科研能力潜力评价(40%)和外语听说测试(20%)三部分,每位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复试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赋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4.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70%。
注:综合考核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以学科方向为单元按照申请人复试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公示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体育学院复试结果及拟定的录取名单并公示。
四、公示及监督
(一)体育学院按招考信息发布、材料审核和复试综合考核各阶段流程及要求进行公告、公示。
(二)监督及违纪处理
1.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体育学院咨询或提出申诉,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调查处理。
2.对于违背规范操作的考核组专家及工作人员采取相应处理,对严重违纪违规考核组专家及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严肃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领导的责任。
3.申请者提交的一切材料或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或出现其他违纪行为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3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4.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0991-4332393(咨询);0991-4333989(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991-4332532(咨询);0991-4112165(咨询);0991-4113502(监督)
学院工作邮箱:xjnuty@sina.com
附件1:跨学科考生加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科目名称
报考专业
参考书目
体育原理
体育人文社会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运动生理与生化理论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
体育教育训练学
中华民族体育概论
民族传统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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